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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药准字J20160021 (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) (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)
Pfizer Manufacturing Deutschland GmbH, Betriebssta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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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价 ¥495.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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¥ 88.00
¥ 145.00
¥ 35.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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¥ 88.00
¥ 9.00
【药品名称】普瑞巴林胶囊
【剂型】胶囊剂
【成份】普瑞巴林
【性状】本品为硬胶囊,内容物为白色至类白色粉末。
【适应症】本品用于治疗带状疱疹后神经痛。
【用法用量】本品可与食物同时服用,也可单独服用。本品推荐剂量为每次75或150mg,每日2次;或者每次50mg或100mg,每日3次。起始剂量可为每次75mg,每日2次;或者每次50mg,每日3次。可在1周内根据疗效及耐受性增加至每次150mg,每日2次。由于本品主要经肾脏排泄清除,肾功能减退的患者应调整剂量。以上推荐剂量适用于肌酐清除率≥60毫升/分的患者。服用本品300mg/日,2-4周后疼痛未得到充分缓解的患者,如可耐受本品,可增至每次300mg,每日2次,或每次200mg,每日3次(600mg/日)。由于不良反应呈剂量依赖性,且不良反应可导致更高的停药率,剂量超过300mg/日仅应用于耐受300mg/日剂量的持续性疼痛患。
如需停用普瑞巴林,建议至少用1周时间逐渐减停。
【不良反应】主要为头晕、嗜睡、共济失调、意识模糊、乏力、思维异常、视物模糊、运动失调、口干、水肿、体重增加及思维异常(主要为集中精力困难/注意困难)。参见产品说明书。
【禁忌】对本品所含活性成份或任何辅料过敏者禁用。
【注意事项】本品可能引起外周水肿,心功能III或IV级的充血性心衰患者应慎用。本品相关的头晕及嗜睡可能影响驾驶或操作机械的能力。服用后可出现肌酸激酶升高,如疑似或确诊为肌病或肌酸激酶显著升高时,应停用本品。本品可能引起躯体依赖性。孕妇慎用,哺乳妇女用药期间应停止哺乳。≤17岁的患者不宜使用。
【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】 妊娠妇女使用普瑞巴林的数据不足。动物研究显示本品具有生殖毒性。本品对人类的可能风险目前未知。除非必要(孕妇服药的益处明显大于药物对胎儿的潜在风险),否则妊娠期间不应服用本品。育龄妇女必须应用有效的避孕措施。目前尚不清楚普瑞巴林是否经母乳分泌;但是,本品可经大鼠的乳汁分泌。因此,不建议在应用普瑞巴林治疗期间哺乳。
【儿童用药】由于该人群中安全性和疗效的数据不充足,年龄小于12岁的儿童和青少年(12-17岁)不推荐使用本品。
【贮藏】密封保存。
【有效期】三年
【规格】75mg*8粒
【批准文号】国药准字J20100102
【生产厂家】Pfizer Manufacturing Deutschland GmbH, Betriebsstatte Freiburg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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