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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药准字H10930210 (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) (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)
上海信谊延安药业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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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药品名称】泰尔丝(异维A酸胶丸)
【通用名】异维A酸胶丸
【成份】异维A酸。
【性状】本品为深褐色胶丸,内含橙黄色油状混悬液。
【适应症】适用于重度痤疮,尤其适用于结节囊肿型痤疮,亦可用于毛发红糠疹等疾病
【禁忌症】孕妇,哺乳期妇女,肝肾功能不全,维生素A过量及高血脂症患者禁用。
【不良反应】1.本药的副作用与维生素A过量的临床表现相似,常见的副作用包括口唇及皮肤干燥,唇炎,脱屑,瘙痒,疼痛,皮疹,皮肤脆性增加,掌跖脱皮,瘀斑,还可出现继发感染等。
2.结合膜炎,严重者角膜混浊,视力障碍,视乳头水肿,头痛,头晕,精神症状,抑郁,良性脑压增高。
3.毛发疏松,指甲变软。
4.骨质疏松,肌肉无力,疼痛,胃肠道症状,鼻衄等。
5.妊娠服药可导致自发性流产及胎儿发育畸形。
6.实验室检查可引起血沉快,肝酶升高,血脂升高,血糖升高,血小板下降等。上述副作用大多为可逆性,停药后可逐渐得到恢复。副作用的轻重与本药的剂量大小,疗程长短及个体耐受性有关。轻度不良反应可不必停药,或减量使用,重度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,并去医院由医师作相应处理。上述不良反应大多为可逆性,停药后可逐渐得到恢复。
【注意事项】1.本药避免与维生素A及四环素等同时服用。
2.育龄期妇女服药前,停药后应作妊娠试验,用药期间及停药后三月内不得献血。
3.避免太阳光及UV射线过度照射。
4.糖尿病,肥胖症,酗酒及高脂血症,脂质代谢紊乱者慎用。
5.治疗初期痤疮症状或许有短暂性加重现象,若无其它异常情况,可在严密观察下继续用药,不宜同时服用其它角质分离剂或表皮剥脱性抗痤疮药。
6.必要时可用温和的外用药作辅助性治疗。
【用法与用量】本品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,口服治疗痤疮的剂量应因人而异,从0.1-1mg/kg/d不等,一般建议开始剂量为0.5mg/kg/d,分两次口服。本药为脂溶性,进餐时服药可促进吸收,治疗2-4周后可根据临床效果及不良反应酌情调整剂量。6-8周为一疗程,疗程之间可停药8周,停药后短期内可持续改善症状。
【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】孕妇,哺乳期妇女禁用。育龄期妇女或其配偶服药期间及停药后三个月内应严格避孕。
【儿童用药】对儿童的安全性尚不清楚。药物过量可发生骨结构的改变,包括儿童骨骺盘早熟融合。
【老年用药】肝,肾功能不全者禁用。
【贮存】遮光,密闭,在阴凉处保存。
【规格】10mg*20粒
【有效期】24个月
【批准文号】国药准字H10930210
【生产企业】上海信谊延安药业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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