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¥ 287.00
¥ 218.00
H20120425 (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) (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)
JANSSEN CILAG(法国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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套餐价 ¥300.00
原价 ¥495.00
¥ 218.00
¥ 25.00
¥ 168.00
¥ 68.00
¥ 46.00
【药品名称】比亚芬(三乙醇胺乳膏)
【通用名】三乙醇胺乳膏
【成份】主要成分为三乙醇胺。
【性状】为白色外用乳膏。
【药理作用】为外用皮肤创伤治疗剂,是三乙醇胺的独特水包油性乳膏。通过渗透和毛细作用原理,起到清洁和引流的双重作用。本品具有深部水合作用,可增加皮肤血流速度,帮助排出渗出物,还可改变白细胞介素I和白细胞介素VI之间的比例,刺激成纤维细胞增生,增加胶原的合成。 本品没有 毒 性,且耐受性良好。
【药代动力学】大鼠实验的研究显示,本品施于烧伤的皮肤之后,可通过楔 合 效应减少局部创伤皮肤的水份丢失(约75%),并可将本品中的部分水份(约42%)转移至皮肤表层。对豚鼠的研究显示,本品可加快皮肤的微 循环速度:2小时潜 伏期过后,血流在2小时之内增加25%,在24小时之内增加50%。
【适应症】放 射治疗引发的继发性红斑。I度、II度烧伤和尚未感染的皮肤创伤。
【禁忌症】对任一成分有过敏反应 ;出血性伤口 ;被感染的伤口禁用。
【不良反应】与其它活性药物一样,可能会引起不同程度的不良反应,包括 :敷用后可能会发生轻微的、暂时性(15-30分钟)的疼痛(刺痒)。在极少数情况下,可能发生接 触 性 过敏反应。
【注意事项】若发生由烧伤引起的水疱,大面积烧伤或较深或面积较大的伤口应慎用。本品不能作为防晒霜使用
【用法与用量】1.放疗引起的皮肤损伤 :一般每日敷用2-3次,每次敷用间隔相等,轻轻按摩以使皮肤 吸 收。
2.II度烧伤和其它皮肤创伤 :在清洁创伤后,于创伤表面敷上一厚层药物,重复敷用以使创伤处有足量的药物。若需要,请使用湿润的敷布包扎好。请勿使用 干 性 吸水敷布包扎。
3.I度烧伤 :敷上一厚层直至皮肤不再吸 收 药物为止,并轻轻按摩。一日2-4次。
【规格】0.670%(g/g)46.5g
【有效期】36个月
【批准号】注册证号H20080575
【贮存】遮光,密封保存。
【生产家】JANSSEN CILAG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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